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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让保险公司垫付追偿吗

时间:2025.01.0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880人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的范畴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在特定的情形下,有权利垫付一部分费用,而在垫付之后,又可以进行追偿。
具体而言,通常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出现受伤的状况,并且这种受伤情况需要及时进行抢救,又或者导致了受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那么此时,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范围之内,对相关费用予以垫付。
当完成垫付行为之后,保险公司具备向导致事故发生的致害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致害人是出于故意的行为而造成了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垫付的责任。
总之,保险公司的垫付和追偿行为,必须依据具体的交通事故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
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能够有效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确保保险公司的运营秩序和经济安全。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车辆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急需抢救且财产有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费用。后查明小朱是故意造成事故,保险公司欲向小朱追偿,小朱却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小李受伤需抢救及财产受损情况下,按规定保险公司本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费用,这是保障受害人权益的举措。
2、但因小朱是故意造成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此时不应承担垫付责任,已垫付的有权向小朱追偿,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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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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