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三车发生事故的这种情况下,
无责方的赔付事宜,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的,压根就不需要无责方特意去单独表示同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
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了人身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首先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之内给予
赔偿。
要是赔偿的额度不够,那就按照以下规定来承担
赔偿责任:其一,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是由有过错的那一方去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双方都存在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其二,要是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那就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有
证据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那就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要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那就只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无责方的赔付是基于法律规定以及保险条款的,通常来说确实是无需无责方单独去同意的。
不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出现不同的
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车发生事故,小朱无责。保险公司按规定处理赔付事宜,但小朱认为自己应单独确认同意赔付流程,而保险公司认为按法律无需其单独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此案件中,小朱无责,保险公司应依法处理赔付,无需其单独同意。
2、在多车事故中,赔付遵循法定程序和保险条款。小朱要求单独确认无法律依据,保险公司按规定操作符合法律要求,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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