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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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之际,当事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在紧急情况下,如果为抢救受伤人员所需,保险公司必须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并经过核实确认后,方能按照法律规定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会进行事故笔录的制作。实际上,保险赔偿的额度和分配是基于交警所划定的责任比例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必须依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唯一依据。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对于交警的责任判定持不同意见或存在质疑,那么保险公司将会着手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并有可能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划责任比例。在此情况下,最终的判决结果将成为保险赔偿的依据。

关于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误工费的赔偿数额在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中,误工费的补偿额度通常是每天100至200元之间。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当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遇到车祸而无法立即支付伤者的医药费用时,是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这笔医疗支出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形下,由于存在着大量的骗保或者欺诈行为,因此保险公司并不愿意轻易地进行垫付操作。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提供充足证据和证明材料的前提之下,已经获得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确认没错的话,则是可以尝试向保险公司提出预支医药费申请的。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能否向保险公司索取上下班交通费用在涉及交通事故的事宜上,所谓的无责方即是指不曾对事故产生任何法律责任的当事方。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对于这样的无责方,他们有权主张向对方被告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并由该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度给予相应的理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