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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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若与所涉案件没有直接关系,那么他有权要求拿回自己的手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手机没有被当作关键证据,或者没有发现与案件有实质性关联,那么犯罪嫌疑人理应拿回自己的个人财物。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一般来说,个人涉嫌违法被刑事拘留,手机是否能归还,主要看案情。如果司法机关审查后,发现手机与涉案事件没关系,那就会还。但要是这手机被认为是案件重要证据,或者可能跟违法行为有关,那在案件调查时,就可能暂时不能还了。

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他们的私人物品,例如手机,会被执法部门暂时扣押,亲属无法直接拿回。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目的是进行深入调查。在这种情况下,手机可能成为关键证据或隐藏重要线索,与案件密切相关。

刑事拘留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手机能不能取回,这得分情况。要是执法机构查清楚了,手机跟案件没关系,那可能会还给你。不过,这得看调查和证据评估的结果,得保证不影响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所以,涉案人员就得配合调查,等相关机构做决定。

根据法律程序,涉案人员被拘留后,手机归还与否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手机和案件没关系,调查清楚没误后可以还。但要是手机是关键证据或涉嫌违法工具,那在案件没结前可能就还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