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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未到期行使代位权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时间:2024.12.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06人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债权要是还没到期,那通常是不能去行使代位权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
这里面不包括的情形主要有这么一些。
就像是债权债务的关系特别明确,而且也没有什么争议,并且债务人也不存在其他那些会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事儿。
还有就是,债务人压根就没有陷入那种迟延履行的状态。
另外,次债务的履行期限也还没到。
再者,债权人要是没办法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给他们造成了损害,那也不行。
再有就是次债务不是以财产为标的的那种情况,就像那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就不行。
总之,在债权还没到期的时候,法律一般都是比较倾向于去保护债务人的期限利益的,只有在那些特别特殊而且要求很严格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打破这一限制,允许去行使代位权。
就好像是得满足好多好多的条件,才能让债权人有机会去行使那个代位权,不然的话,就只能等着债权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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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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