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咱们法院接到诉状的第五天就要把这份告诉被告了,被告得在收到告诉之后的十五天之内把他自己的反驳意见写出来。等被告交上反驳意见以后,我们法院又要在收到反驳意见的第五天把这份反驳意见的复印件发给原告。所以从你递交诉状开始,到被告提交反驳意见,再到我们法院把反驳意见的复印件发给你,这一整套流程下来至少得花个五六天吧。当然,如果被告不提交反驳意见的话,那这个时间就会更快一些。

大家好。根据咱们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说的,如果你是那个普通保证的借款人,你要是在这个保证期限快过完之前去法院告了你的债主,或者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了,那就得从保证人说他不帮你还钱的那一天开始,才算是开始算你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这种事真的说不准,因为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拖延时间。一般情况下,你告了之后,法院就开始按照他们的流程来处理这个案子。简单点的案件,三个月就能搞定;复杂点儿的,最多也就六个月。判决出来以后,如果那个人还是不肯还钱给你,你还得再去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的时间也是不稳定的,有的时候很快就能执行成功,有时候又因为被执行人的财产问题或者其他原因,可能要拖很久。所以说,整个过程可能要好几个月,甚至更久。

你你去法院告欠债人,让他们还钱的话,这个诉讼有效期只有三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借条到时间了,你没有找他要钱,过了三年后再去找法院,那就晚,法院可能不会帮你了。但是,如果你在这三年内去找法院,法院判他还钱,他还是不还,那你就可以找法院强制执行,让他还钱给你。所以如果你有借条在手,赶紧在这三年内去找法院,这样才能保证你能拿回自己的钱。

大家知道,一般来说打民事官司得去被告住的地方那个法院才行。假如被告是个老百姓,而且他们家住哪儿跟经常待在哪儿不是一回事的话,那就得找他们经常待着的那儿的法院来管这事了。要是被告是公司或者类似的机构,那还是得去找他们注册地所在的法院搞定这些事。举个例子,假设你借钱给一个朋友,然后他跑到东莞去了却不还给你,这时你想告他的话,理论上讲得去东莞那边立案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