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其实不是有个准确的时间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要是债权人觉得自己有理然后借助法律的力量,比如说去法院告状赢了官司之后,债主还是不肯还钱的话,债权人就可以请法院出马让债务人乖乖还钱。法院在处理这个事儿的时候,得看具体情况来决定要不要把债务人的银行卡之类的财产给冻住。这事儿通常要看案子的进度、债权人的请求还有法院怎么看怎么做。

要是被告不按照法院发给他的通知去履行他应该承担的责任,法院就有权去找那些跟被告有关的公司或者机构打听被告到底有多少钱,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不是要把被告的各种资产给扣留起来,甚至是拿走,变卖掉。所以,如果有人借了钱没还上的话,法院在执行的时候真的有可能会冻结他的银行账户,这样才能保证判决和裁定能顺利执行,让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法院打案子的时候,要是发现那些可能因为一方的行为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让判决变得不好执行甚至会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话,他们就可以按照对方的请求,给你的东西上把锁。也就是说,假如你这个债权人,因为别人欠了你的钱没还,然后你去告他,那你就可以去找法院,让他们把那个欠债人的财产给保护起来,比如说把他的银行卡给冻住。而且,就算你自己没提出来要这么做,只要法院觉得有必要,他们还是可以自己决定给你的东西上把锁的。

我们的法院在处理借款纠纷这类事情的时候,有时候会碰到一些欠钱不还或者是想偷偷摸摸转移财产的借款人。为了不让他们逃掉,咱们出借人就可以提出财产保全这个申请。只要法院觉得情况紧迫,它就可以在短短48小时之内做出决定,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大家的利益,比如把借款人的银行卡给冻住。所以,如果你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赶紧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的话,借款人的银行卡就有可能被冻住了。

当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可能因为某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被执行或者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进一步损失的潜在风险,那么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有权裁定实施财产保全措施。这其中就包含了可能对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等措施。在实践操作中,倘若债权人(原告)对于债务人(被告)可能通过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偿还的行为感到担忧,那么债权人便可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