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当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进行二次审查后予以退回时,这种现象被称之为“
退回补充侦查”。
这种操作实际上代表了案件所呈现出的
证据方面可能出现的缺陷或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的状况。
接下来,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检察机关所提出的具体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以期能够收集到更多的证据资料,使证据链条更加完整,或者对现有的证据进行细致入微的核实以及提供必要的补充性资料。
在此期间,涉案
当事人及其
代理律师应当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且密切关注案件的最新动态和进展情况。
如果经过
补充侦查之后,案件所涉及的证据已经得到充分的补充和完善,那么该案件将会再次被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
然而,如果仍然无法达到足够的证据标准,那么可能会面临着不
起诉的决定或者是对
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但是,最终的处理结果将取决于补充侦查过程中所获得的证据情况以及案件本身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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