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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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见不到人。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进行侦查时用的手段,用来限制现行犯罪的行为人和有重大嫌疑的人,暂时剥夺他们的自由。主要目的是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在法律实践中,针对被拘留在刑事案件中的家属而言,他们并不能够直接进行探望。然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家属可以选择委托律师来代为与嫌疑人会面。值得注意的是,从嫌疑人或被告人首次被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之日起,他们便享有委托律师会见和通信等合法权利。同时,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权益,办案机关也有责任在首次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时,明确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并尊重其意愿,征询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嫌犯遭受刑事拘留这一阶段,通常情况下,家属不能直接探视被拘留者。然而,具有资格的律师却在特定条件下有权与被拘留者见面。依据相关严谨的法律条款,从侦查机关首次就相关事宜进行询问或执行强制措施之日始,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派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在侦查过程中,他们只能选择聘请律师来担任辩护人。同样受到保护的被告人物权,也赋予了他们充分的权利来随机指定辩护人。

在此期间,并不予以家人探访的许可。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司法强制举动,其主要目的在于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防范证据遭到破坏以及串供等潜在风险。因此,为了保障案件调查工作及证据的完整性,通常情况下,家属的探望活动将不会得到允许。然而,辩护律师却有权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探访。

在特殊时期,亲人无法进行探视。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家属传达相关通知,可能会导致数日的延误。当某位家庭成员涉及到刑事犯罪,并被正式拘留在法务机构时,家属应当立即委托代理律师协助会见当事人,以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同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具体案件事实为其提供无罪辩护或者是减轻责任的辩护策略,力争使他们得到从宽处理或者是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