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传媒公司
合作协议解除后是否有
工资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具体情况。
倘若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合作期间是
雇佣关系,并且
劳动者也切实提供了劳动,那么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就应当支付工资。
这就如同我们日常工作中,只要付出了劳动,就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然而,要是合作协议清晰地表明是合作关系,双方并不构成雇佣,通常就不需要支付工资。
这就好比两个合作伙伴一起开展项目,各自承担一定的任务,彼此之间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支付工资的情况。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便合作协议解除了,如果在合作期间存在未结清的劳务报酬等费用,那还是必须依法予以支付的。
这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总之,判断传媒公司合作协议解除后是否应支付工资,要依据合作协议的具体约定以及实际的履行情况来综合考量。
如果双方在这方面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
诉讼等方式来妥善解决,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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