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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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房地产交易中的延期交房问题,购房者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主动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延期原因及补救方案,明确自身权益;其次,如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追索违约金或赔偿;再次,联合受影响的业主,集体向开发商施压;同时,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请求监管部门介入;最后,保持冷静,避免激进行动。通过这些步骤,购房者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二手房屋交易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后,解除权人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或支付违约金,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合同中有明确违约金及支付方式的,违约方应遵守;有具体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的,亦须按此赔偿。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调整提高;过高则降低。

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逾期交付的,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要依据双方的约定而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即使不能主张违约金也可以主张实际损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约定有违约金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国现行法律对违约金数额无明确规定,由双方协商决定,但违约金不得低于实际损失,也不能过高。如过低无法弥补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酌情提高;过高则可调整降低。若无违约金条款,受损方有权请求按实际损失赔偿。

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中介费用由卖方承担。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即居间方在交易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协议预付费用。在佣金争议中,可参照第五百一十条解决。中介费用评定应基于居间方服务努力和市场行情。最终成交需买卖双方合作,中介支出由居间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