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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传票被告拒收能否开庭

时间:2024.11.07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907人
律师解析:
即便被告明确拒绝接收传票,只要符合特定条件,法院仍有可能对该案件进行开庭审判。
当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如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环节完整地完成了送达程序后,则可以参照既定流程正常安排案件的审理事宜。
在此过程中,被告对传票的拒收行为并不能构成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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