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
强制执行过程中未能成功取得应得之款项即予以结案处理,此状况并不代表
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已经消灭或消失。
被执行人始终负有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责任。
在此后如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
恢复执行程序。
与此同时,法院亦可能会对被执行人实施诸如限制高消费以及将其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性措施,从而对其个人信誉及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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