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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递交到哪个部门

时间:2024.10.31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强制执行申请应当递交给法律文书做出机关的所属级别较低而生效法律文件的一审法院所对应的执行局进行办理。
该执行局具体负责处理各种类型的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欲向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时,需准备妥当已依法生效且核实无误的法律文书正本,以及申请书、独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明确证明交由执行人处置的财产确存在并具备执行条件的相关证据等详实资料。
申请书撰写过程中,务必详尽阐述申请事项、申述理据及其法律依据等相关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若原一审法院因故无法有效执行该类判决书,或者涉及被诉人物产所在区域位于其他法院的司法管辖区内,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款要求,依法亦可由其他法院实施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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