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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多久后才能开庭

时间:2024.11.05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107人
律师解析:
关于案件受理之后启动庭审的具体期限,实际上并无固有的衡量标准。
一般而言,这往往受到诸如案件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统筹运作状况等等诸多因素所左右。
举例来说,相对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许能够在短短一至两个月之内完成庭审流程,而那些复杂度较高的案件则可能需要数月乃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得以妥善处理。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总体审理期限应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三个月;
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总体审理期限应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存在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
如需再次延长,则必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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