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帮助犯的问题。
这是由于
过失犯罪得以成立的先决条件是
行为人应该事前预计到其行为有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但却因疏忽大意而未曾预见到这种可能性;
或者,行为人即使已经提前预见到该种风险,却又过分自信地认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来规避。
在过失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并不是积极主动地去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很难将其定义为协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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