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包含以下步骤:首先,行政机关需催告当事人,向其阐明应尽的义务内容、履行期限、方式等,同时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若催告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执行过程中,会根据执行对象和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措施,如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处理查封扣押财物等。

包括。《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行政处罚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普通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深入调查取证,公正决定。简易程序允许行政机关当场决定,提高效率。听证程序通过公开公正的听证会作出最终决定。这些程序体现了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维护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