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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公司不赔钱怎么办理手续

时间:2024.10.1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148人
律师解析:
倘若发生车祸之后,保险公司未能按约进行赔偿事宜,那么阁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起事故是否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之内。
在确定这一前提之后,接下来请务必详细查阅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
此后,便需着手收集并整理所有与该起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明细单、车辆维修发票等等。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向保险公司提交正式的理赔申请书,同时详细阐述阁下的索赔请求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然而,若保险公司仍然坚持不予赔偿,那么阁下便有权利向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请求他们出面协助调解处理此事。
若经调解后依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阁下便有权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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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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