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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后对方账户会如何

时间:2024.10.12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838人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之前申请财产保全之后,被告方的银行账户将通常会受到法院的冻结,从而导致其在短期内无法进行诸如资金提取、转账等相关操作。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为确保在未来的诉讼过程中,若您最终获得胜诉,能够有充足的财产资源来执行判决,进而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是无期限的,而是受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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