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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借出去的钱有借条离婚怎么算

时间:2024.10.0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出的款项,若签署了正式的借据,则理应被视作是夫妻双方共享的债权资产。
当夫妻选择离婚时,他们有权就此项债权的分配方式进行商议。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借款的资金来源及其实际用途,同时结合夫妇二人的具体状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若该笔借款源自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其主要用途为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企业运营,那么在提出离婚申请时,法院多会将这部分债权资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初始划分,并据此公平的把这部分权益分配给所有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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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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