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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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对重伤人的情形包括哪些若以暴力手段进行抢夺且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伤,则可能涉及到抢夺罪这一刑事犯罪,对应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面临单处或者并处罚款的法律责任。对于涉案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不同地区抢夺案的价值判定标准可能不一样,因为这跟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一般来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超过1000元到3000元,就可以被认定为抢夺罪既遂。但在判断抢夺案的价值时,我们不能光看财物的实际价值,还得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是有多次抢夺、抢老人小孩等恶劣情节,那可能会降低对案值的判定标准。

抢夺犯罪的加重情形包括:涉案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携带凶器的抢夺行为按抢劫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