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尽管施暴者本人选择放弃
追究责任,但公安机关仍有可能对此事件予以处置。
具体是否需要介入处理,主要取决于
暴力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若实施的
暴力行径严重干扰了正常社会秩序,或者对特定社会群体或地区带来了实际的危害,那么公安机关则有权力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此外,倘若造成的身体损害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
轻伤及以上级别,即使施暴者本人坚持放弃追究责任,公安机关依然必须依据该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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