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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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取保候审期间罪犯故意怀孕的现象,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取保候审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充分参与诉讼过程,而非因为怀孕等因素而自动获得豁免权。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自己已经怀孕,那么法院及执法机构将会根据孕妇所处的特殊生理状态,在执行刑罚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时,给予相应的人道主义关怀与照顾。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期间,如若他们正处于孕期这一特殊生理阶段,出于人性关怀与法律公正的双重考量,司法机构往往会赋予他们相应的特殊待遇。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置这类案件时,会尽力规避对孕妇实施拘留或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以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对于在被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已怀孕的女性来说,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有必要对其强制措施进行相应调整。面对这种情况,法院或公安机关通常都会出于对胎儿与孕妇健康状况的充分考量,而选择批准其延续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或是着手实施更具宽容性的监视居住等替代性手段。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对处于孕期及哺乳期阶段的妇女给予了特殊且人性化的关照与保护。

在被依法采取保释措施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正常生活和职业发展的权益,其中自然包括了孕妇在内。然而,在此期间,其人身自由仍需受到合理限制,但不会因此而影响到她们的基本生存需求和职业发展空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们可以对司法机构的调查以及可能进行的审判程序予以无视或回避,而是应该积极配合参与,以确保案件得以公正、公平地处理完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并育有子女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申请监外执行。同时,对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施行此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