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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贿犯罪追诉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9.09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019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追诉设定如下:凡受贿金超出人民币三万元者,均将被视为犯有此罪行。
此外,公司、企业及其他各类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若其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向他人索取钱财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图满足自己个人私利,且其行为导致他人从中获得经济利益,金达到法定程度之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须承担罚金刑罚责任;
而受贿金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金的刑罚责任;
至于受贿金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罚金的刑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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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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