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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的诉讼费退还回来怎么回事

时间:2024.09.13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严格规定,倘若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满足特定条件的话,其收取的诉讼费用有资格被顺利退回。
举例来说,当法院发现某个案件涉及到了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它就有义务归还该案项的受理费用。
法院的这种行为可能源于其对案件涉及到犯罪活动的察觉。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如若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之中,发现此类案件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内容,并且将案子移送至相应的部门处理的话,那么当事人当初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将会被全额退还给他们。
然而,如果移送之后,民事案件仍然需要继续进行审理,当事人先前所交付的案件受理费则不会获得退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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