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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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子女不满两周岁时离婚,抚养权大多归母亲,因为这时候的幼儿需要母乳喂养,母亲照顾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母亲得了重病或者未尽到抚养义务,父亲也是有权利争取抚养权的。

在离婚时,通常会将未满1周岁的子女监护权判给女方,因为母亲一般能提供更好的养育条件,这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发育。不过,要是女方存在某些不利情形,比如患有重大疾病、未尽到抚养义务等,那么监护权也可以判给男方。

在司法裁决幼儿抚养权时,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经济能力、生活条件、陪伴时间、教育水平等等,总之是要全面考虑,让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双方条件差不多,可能会更倾向于母亲,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有一些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比如不良习惯、犯罪史等,都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争取。

一般来说,孩子一岁半时父母要是离婚,抚养权大多判给妈妈,因为孩子还在哺乳期,妈妈照顾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但是,如果妈妈有重病、失职等不利因素,抚养权可能会转到爸爸那里,这样才能确保孩子有一个最佳的成长环境。

一般来说,在孩子不满一岁、夫妻俩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意见不合、想要离婚的情况下,抚养权往往会倾向于女方。因为这个时候孩子更需要母爱,也需要细致的照顾。但是,如果母亲有一些重大的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重病、没有抚养能力,或者虐待孩子,那么男方就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