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
逃逸行为通常需要肇事者负起全责。
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使得
事故处理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和困难,同时也反映出肇事者对法律责任的极度漠视与不负责任的态度。
然而,若能够证实对方同样存在过失,那么逃逸方或许将无需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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