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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

时间:2025.04.1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刑案追诉期限的判定是以罪行依法应受的最重刑罚作为基准。
依照相关规定,犯罪行为在以下期限内将不会被启动追诉程序:
首先,当罪行应受的最高刑罚未超过五个周期的有期徒刑时,已经过去了五年;
其次,当罪行应受的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时,需要等待十年才能启动追诉程序;
再者,当罪行应受的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需要等待十五年才能启动追诉程序;
最后,当罪行应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死刑时,则需待过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旧认为有必要开展追诉工作,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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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贝贝律师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施贝贝律师,宁波本地人,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学历,本科毕业后即进入律所实习,后执业成为专职律师。施律师法学基础知识扎实,为团队重要成员之一,现主攻民事合同法律纠纷、工程施工及房地产领域法律纠纷和婚姻家庭等家事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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