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当得利案被驳回是证据不足等程序性问题,可积极寻找并补充新证据后重新起诉。
(二)若是实体上认定不构成不当得利,需努力收集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事实、新证据再考虑起诉。
(三)如果原裁判已充分审查并认定不当得利事实,没有新情况则不要轻易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这体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限制当事人就同一案件重复起诉。
1.不当得利案被驳回后,若无新事实和证据,再次起诉追偿很难获法院支持。
2.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已生效裁判的案件,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起诉。若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补充新证据可重新起诉;若实体认定不构成,无新事实证据,再次起诉成功几率小。
3.如原案因缺关键证据被驳回,找到证据可重诉;若原裁判已充分审查,无新情况,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或驳回。
结论:
不当得利案被驳回后,若无新事实和证据,再起诉追偿难获法院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对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若案件被驳回是证据不足等程序性问题,补充新证据后可重新起诉;若实体上已认定不构成不当得利,除非有能推翻原裁判的新事实、新证据,否则再次起诉成功几率低。例如原案因关键证据缺失被驳回,找到该证据后可重新起诉;若原裁判已充分审查并认定不当得利事实,无新情况时,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如果遇到不当得利案被驳回,又不确定能否重新起诉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不当得利案被驳回后若无新事实和证据,再起诉追偿很难获法院支持。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生效裁判的案件不能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
若因证据不足等程序性问题被驳回,可通过补充新证据重新起诉。例如原案因关键证据缺失被驳回,之后找到该证据就可重新起诉。
倘若实体上已认定不构成不当得利,除非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事实、新证据,否则再次起诉成功几率低。若原裁判已充分审查并认定不当得利事实,没有新情况,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建议在首次起诉前充分收集证据,若被驳回要判断是程序性还是实体性问题,再决定补充证据重新起诉或另寻法律途径。
法律分析:
(1)“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不当得利案再次起诉的重要限制。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当事人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
(2)若不当得利案被驳回是程序性问题,像证据不足,补充新证据后可重新起诉。
(3)若实体上已认定不构成不当得利,除非有新事实、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否则再次起诉成功几率低。
(4)若原案因关键证据缺失被驳回,找到该证据后可重新起诉;若原裁判已充分审查认定事实,无新情况,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或驳回。
提醒:
再次起诉前要评估是否有新事实、新证据,否则可能面临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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