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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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单位公务执行者、受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者,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务职能的人员。这些人都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贪污贿赂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构成受贿犯罪须具备四个要素:客体条件、客观条件、主体条件以及主观条件。受贿罪的行为人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在客观层面的表现形式包括利用职权便利接受他人的财产或向他人索求财物,且要求涉案金额达到某一法定标准;在主观层面,罪犯须明知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涉及非法敛财而仍然为之。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内各级国家机构公职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相关员工。“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国企等单位领导或重要岗位人员、被派遣至其他组织执行公务和依法履职的人员。

贪污罪的行为主体为特定个体,涵盖两类:一是国家机关、国企、公共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二是受上述机构委托,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的人员。这两类人均因职务之便,涉及对公共或国有资产的非法占有,构成贪污罪的主体范围。

贪污罪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以下四类人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单位公务执行者、受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者,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务职能的人员。这些人都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