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期满后,若要执行拘役或监禁,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会重新审查案件情况,评估新证据和嫌疑人的表现,以决定是否收押。如果决定收押,会出具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将嫌疑人押送至看守所。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告知嫌疑人的权益和义务,并进行健康检查等必要程序。

取保候审期满后,相关司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继续羁押。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已满,将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当事人及有关机构。被取保候审者需按程序办理解除手续,如退还保证金。如有必要,可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解除时应即时通知当事人及相关单位。

首先,犯罪嫌疑人、其亲属或依法聘请的律师需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申请旨在请求司法机构在案件审理期间,对犯罪嫌疑人暂时不采取羁押措施,而改为采取其他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限制出境等,以确保案件得以正常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程序是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的体现。

首先,犯罪嫌疑人、其亲属或依法聘请的律师需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申请旨在请求司法机构在案件审理期间,对犯罪嫌疑人暂时不采取羁押措施,而改为采取其他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限制出境等,以确保案件得以正常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程序是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的体现。

羁押期间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司法机关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且无社会危害,将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要求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或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害,或患病、怀孕、哺乳且无害,或案件未结需候审者均可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身份证件、律师授权委托书及取保候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