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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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关于诽谤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同一份诽谤性的信息在实际上被访问或阅读达到累计超过五千次,或者被转发次数也达到了五百次以上时,即符合了立案条件之一;其次,如果因此而导致受害者或是其近亲发生精神失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同样满足了立案条件;再次,如果行为人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但是两年内再犯的话,这种情况也同样属于可以立案追诉的情况;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应予以立案追究。

诽谤罪立案成功的关键因素在诽谤罪立案过程中,须明确的是,当事人必须具有明确的主观恶意,即蓄意营造出虚构的某类事实,并且有意向公众传播这一虚假内容。然而该诽谤行为必须针对某个特定的个人或群体展开,只有当这种行为的情节极为恶劣、达到犯罪程度才能被认定为诽谤罪。此外,诽谤罪原则上由被告自行承担责任,但如若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乃至整个国家的利益构成了重大威胁,则可以考虑进行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恶意诽谤罪的立案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并且该行为需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严重程度的评估依据包括诽谤的恶劣性、社会影响及后果。若受害者提起诉讼,法院可请求警方协助取证。即使无个人投诉,若行为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亦可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需满足:虚构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损害名誉、人格。对象须为特定自然人,方式多样。故意非法且情节严重(如多次诽谤、影响恶劣)将受法律追究。

判定诽谤罪是否成立,需满足三项条件:一是故意编造并传播虚假事实;二是损害他人名誉;三是情节严重,如社会影响恶劣或多次诽谤。若受害者为公众人物,还需证明诽谤行为造成实际且严重的社会危害。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确立诽谤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