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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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参与拐卖儿童罪的从犯,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的角色和产生的影响进行相应的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适用何种刑罚,将依犯罪行为手段、情节及其所导致的严重程度来综合考量,可能涉及到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管制等多种形式,同时还需附加罚金的处罚。相较于主犯而言,从犯通常会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

拐卖儿童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对儿童的生命和身体安全造成了威胁。如果行为人在拐卖儿童前进行了准备工作,如筹备工具、制造条件,或者在拐卖过程中虽然没有直接控制儿童,但使其面临极大的危险,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到儿童的人身权益,那么就可以视为拐卖儿童罪的轻罪。

买卖儿童是个连续性犯罪,这意思就是,从拐走、绑走、收买、转卖、接受、转手儿童开始,到把孩子解救或卖掉为止,整个犯罪过程一直都在持续,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从头到尾都没有变,这就说明犯罪行为的连续性和危害性。

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的确规定了拐卖人口行为的加重情节。若是在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过程中出现了绑架、谋杀、伤害儿童等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举例来说,如果犯罪行为导致儿童遭受严重的身体残障甚至是失去生命,这将被视为拐卖人口罪行中的加重情节。

对于拐卖儿童罪行中,从犯的刑期需依据其在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一般而言,他们所面临的刑罚相较于主犯更为轻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按照法定情形,给予从轻、减轻乃至完全豁免刑罚的惩处。至于他们具体应判处何种刑期,则要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