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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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个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未受到直接的法律干预和限制,从法律角度而言,您依旧有资格在理论层面上担任法人代表之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所涉罪行与企业运营或者法人代表履行职务相关联的话,那么这或许会对您的任职资格产生不利的影响。再者,在法院做出正式判决之后,也有可能会下达带有禁止特定职业内容的刑事处罚。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刑事拘留的涉案人未必会面临公诉。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者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目的主要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及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然而,是否启动公诉程序,则需要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与判断。若经审查后发现相关证据存在不足或者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检察机关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关于曾遭受刑事拘留之人士能否获判缓刑之问题,其实质取决于其在法庭审判阶段能否满足缓刑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若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真诚悔罪之表现且无再次犯罪之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者,则可依法宣告缓刑。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即第八十八条以及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追诉时效应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犯罪行为在追诉时效之内被揭发或者犯罪者在追诉时效之外再次触犯新的罪行的话,则仍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但是,一旦追诉时效届满,除非存在特定的例外情形,否则将不再对其进行追究。因此,在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情况下,通常而言不应该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在法律框架内,被刑事拘留的个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然也包含了他们成立公司这样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要该个体在刑期结束后,或是在没有收到任何刑事制裁(例如,被证明无罪即宣告其释放)的情况下,他/她仍旧有合法的权利去申请注册公司。然而,如果所涉的犯罪行为与公司的运营存在关联性,比如经济犯罪等,那么这可能会对某些特定的行业或业务活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