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检察机关做出不
起诉决定之后,他们将会着手撰写《
不起诉决定书》,然后以合法方式将这份文件送达到相关涉案人员、受害者及其所属的公安机关。
通常来说,上述涉案人员会最先得到检察机关的正式通知。
若是受害者对于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策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申诉,请求启动
公诉程序。
而当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所做的不起诉决定存在错误时,他们有权申请复议,若此项申请未获批准,还可进一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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