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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款为名义诈骗属于什么诈骗

时间:2024.11.1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104人
律师解析:
借着借款之名施行欺诈活动乃是构成诈骗罪的其中一种重要表现方式。
此类行为往往是罪犯借助虚构的理由向他人借取钱财,且始终都不曾有意愿或具备实际能力归还所获财物。
从法律角度而言,诈骗罪是指罪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从而骗取到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涉及诈骗公私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同时还会受到罚款的处罚
倘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除了处罚款外还有可能缴纳罚金
而当涉案金额高达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有特殊情况,则按照相关法规另行处理。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衡量标准,各地区可能会因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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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豪律师

广东德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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