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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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诈骗罪主要是基于违法占有的意图,利用编制虚假情节或是将实情加以掩盖的手法,从而使得公私财产得到盗用的一种犯罪行为。简言之,如果借款者存在违法占有的意图,同时通过编造虚假情况或对事实进行掩饰的手段向他人借款,并且在借款到期后有意躲避开还款义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的量刑标准,则这种行为便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诈骗罪。

借款人失踪不一定就是欺诈犯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欺诈犯罪就是为了非法占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借款人一开始就打算非法占有,然后借钱后消失,可能就是欺诈。但是如果借款人是因为经济困难躲起来,那通常就是民事纠纷。判断是不是欺诈犯罪,要综合考虑借款原因、用途、还款能力和意愿,还有事后行为这些方面。

一般来说,只借款后消失不见,不一定就是诈骗犯罪。这得看借款人是否有诈骗的意图和行为,比如有没有编造信息或者故意侵占财产。要是有这些情况,而且金额比较大,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了。要是没有,那就大多是民事纠纷,可以试着联系借款人,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在债务产生后直接消失,通常不构成欺诈。欺诈的构成需要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时就存在非法占有意图,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获得贷款后失联以逃避债务,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

借贷关系失去联系,并不代表借款人一定存在欺诈行为。只有当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意图,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时,才可能构成欺诈罪。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意图,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按时还款,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欺诈罪。因此,在判断借款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仅仅因为借贷关系失去联系就认定借款人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