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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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证据,如出轨一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公证。(2)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3)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不管是传统的书证、视听资料,还是电子数据这种新兴的证据形式,都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取得证据的方式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证据的原始载体,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法律上并未把出轨规定在能够特殊地影响分割财产或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当中,如果在法庭上进行相关诉讼请求也只能认为是一种过错,可以根据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多分财产,但让对方得不到任何财产很难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