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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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本罪。该罪名所指的是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从而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益,若情节严重,就会被判定为此罪。所以,只要符合刑事责任能力要求,并且实施了上述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无论其身份如何,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公民通过书信、电报、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交流、表达意愿的自由,是其基本权利,也是保障信息流通、促进交流顺畅的关键。而侵犯通信自由罪,则主要侵犯了民众的通信自由权益,因此任何非法剥夺公民通信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通信自由权。通信自由权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自主地与他人进行通信的权利。我们有权决定和控制我们与他人交流的内容和方式。如果他人未经我们的同意,私自查看我们的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通信内容,这就是对我们通信自由权的侵犯。同样,如果他人故意扣留我们的邮件或阻碍我们正常接收邮件,也是对我们通信自由权的侵犯。因此,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通信自由权,也应该尊重他人的通信自由权。

侵犯通信自由罪之立案标准的确定方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有以下几种情形者,均得以立案处理:首先,行为人故意隐藏、销毁、或是违法拆解他人信件,导致他人的工作和生活遭受严重干扰,身心也蒙受了严重伤害;其次,行为人多次以这种方式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或是其涉及的信件数量庞大;再次,这种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打开并读取他人信件,擅自更改其中内容,甚至对他人的私人信息加以宣扬,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声誉品德的行为;最后,行为人严重侵犯他人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导致其他人受到重要或有害影响,从而产生严重后果。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有三种情况: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这三种情况,情节严重的都会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