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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致人轻伤一级怎么判刑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004人
律师解析:
涉及醉驾致他人轻伤一级刑事判决结果需依据多方面要素加以判断。
首先,重中之重在于,醉酒驾车行为本身已然触犯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根据该法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将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者。
其次,由于醉酒驾驶导致他人轻伤一级,这一行为还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肇事行为若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具备以下任一情形,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若同时符合上述两种犯罪构成要件,通常会选择对其适用处罚较为严苛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具体的量刑标准将会充分考虑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诸多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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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伤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轻伤的,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和并处罚金。 2、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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