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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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自愿给予的款项是否能追回,取决于赠与类型。一般来说,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转账,如“520”或“1314”金额,被视为无条件赠与,无法追回。但如果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分手后赠予方可要求返还。

妻子有权追回老公自愿给第三者的转账,在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此时存在双方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共有人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是不得随意处置的,一方随意处置的话,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男方交往期间自愿转账的钱是否能要回来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自愿送达他人钱,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赠与的行为,而赠与分为无偿赠与和有偿赠与两类,赠与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情况下自愿转账给女朋友的钱是不能要回的,因为自愿给钱属于赠与行为,但女朋友已经收了钱的情况下,就算是将来分手了,因为当初给钱的行为属于无偿赠与行为,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女朋友把钱给退回来,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把钱借给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