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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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如果你借了别人钱,然后不还给人家的话,就叫“网上欠钱不还”。这种情况,如果真的属于犯罪的话,那就是违法行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网诈”。不过,这可不一定就是犯罪,因为“网诈”是要有一些条件才行的,比如你得有故意占有的想法,或者是用欺骗的方式来获取别人的钱财等等。如果你真的想还钱,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现在还不起,那就不算犯罪。

假设被告就是那种不想还钱的主儿,那么法院就得采取点硬手段了,比如不让他出国玩去、把他列入征信黑名单里、甚至在电视上播出他的老赖行为等等。但是你得记住,虽然法院能这么做,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要坐牢。坐牢这个词其实是用来形容刑事惩罚的,而我们平时说的打官司,其实都是为了解决民事问题,比如欠债还钱这种事。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款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款所载明的原则,借款人应当依照事先约定的期限偿还到期款项,若果在期限内未予偿付,则需向出借人支付相应的逾期所产生的利息。但是,以上法条并未就借款人倘若未尝按照承诺归还欠款时如何触犯刑法给出明确的指示。在我过的法律框架下,有关于民事债务的争议常常并不需要采取刑罚的方式进行解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与其涉案金额有着紧密的关联性。若在网络环境下欠款未按约定偿还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名,则刑期的长短将主要取决于诈骗数额的多寡。倘若诈骗所得金额达到"已经达到了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犯罪嫌疑人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是单处罚金的附加刑治。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欠网贷还不起属于民事纠纷,不会直接导致坐牢。但如果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例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贷款,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却大量借款,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在民事方面,如果网贷平台将借款人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判决借款人还款。借款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可能会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