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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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案件的移交及相关签字程序在实施看守所内的取保候审程序时,申请者需按照相应的步骤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能取得正式的文件认可。具体来说,在案件调查阶段,申请人应向负责该案的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待得到后者的明确许可后,方可有公安机关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以后,申请人需要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样在取得检察机关的批准之后,由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一般被赋予了通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职责。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决策及其执行工作皆由公安部门全权负责处理,因此在期限届满之际,公安机关将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解除取保候审的状态还是将其转变为其他强制性措施。

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通常会在公安局或是检察院阶段执行完毕。当您或者代表您的授权人士收到有关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后,有必要在通知上进行签字确认,以表达您对相关取保候审条件以及责任的明确理解与意愿。

在侦查阶段中,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通常会在公安机关内部进行处理。当案件涉及到某位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时,该人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近亲家属或者是其委派的辩护律师皆可向负责此案运作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书。接到申请之后,通过仔细的审查与评断,公安机关将对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做出最终的判断,并根据结果制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如《取保候审决定书》及《保证书》等。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策往往会由公安机构、人民检察机关或是人民法院做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往往意味着在启动取保候审程序时,必须获得上述三大机构之中对应的执法机关的审批签名方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具有逮捕必要性但是由于身体状况严重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