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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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在判决生效前被先行羁押,那么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计算方式也相同,自刑事裁判文书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执行前已被先行羁押,那么羁押一日可抵消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为了进行侦查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有人犯了法,或者有重大嫌疑,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公安机关就有权拘留他,并马上执行,这样可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7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5天的拘留期是从公安机关合法发布拘留令的次日开始算的哦。就比如说,要是拘留令是7月1号签发的,那拘留期就从7月2号开始算,一直到7月16号期满。这就表示,从拘留令生效的第二天起,被拘留的人就得在规定的地方待着接受拘留,到时间了才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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