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患有白血病的
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若需要例外就医,其能否获得
保外就医的批准需要考虑多个复杂的要素。
通常情况下,如果罪犯身患白血病,病情十分严重,有可能对其生命造成直接威胁,并且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保外就医标准,那么其就具备了申请保外就医的可能性。
然而,这种情况的实现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以及
医学鉴定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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