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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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关于故意伤害行为的分类,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四类情形:第一类是故意轻伤,在这种情况下,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判定标准,因此不被视为犯罪而予以处罚;第二类是故意伤害造成了受害者重伤的后果;第三类是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的结果;最后一类则是故意伤害致使受害者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中未遂情形的类型有哪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将可能被视为在违反治安管理方面予以豁免处罚的情形:首先,所涉行为的情节极为轻微;其次,该等行为仅仅是在他人的威逼或引诱之下才产生的;再者,行为人积极地向公安部门自首,同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接着,如果行为人在整个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话,将会得到宽大处理;最后,若是行为人能够主动消除其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并获得受害方的谅解,也会得到相应的从轻处理。

故意伤害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但由于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犯罪目的。比如,行为人想持刀伤害别人,结果被别人及时制止;或者受害者很机警地躲开了,导致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在这些情况下,虽然没有产生预期的伤害结果,但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和犯罪行为已经成立了。

故意伤害罪未遂,就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故意伤害了,但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最终没有造成伤害。 具体来说,这种未遂情况有三种类型: 1.只有轻伤的故意,结果却没造成轻伤。 2.有重伤的故意,最后也没造成重伤。 3.本来是想让人重伤或死亡,但实际结果没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通常不存在未遂的情况。因为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了醉驾、追逐竞速等法定危险行为,就可以被视为既遂。这些行为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实施这些行为就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因此不需要以实际的危害结果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