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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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受贿罪,其涉及的数额认定标准主要遵循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司法解释。在大多数情况下,所确定的受贿额被视为受贿人员个人的受贿金额,其中也包括共同受贿过程中所获得的各部分财产的实际价值。倘若这些参与受贿的人员对于整起犯罪行为具有共同的意图与行动,那么他们将承担对于所有受贿金额的法律责任。

在对共同受贿罪的数额进行判定时,主要需虑及以下几个要素:首先是涉案人员的职务和社会地位,这将直接决定他们在受贿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其次,要考虑每名人员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度及其对受贿行径所产生的影响;再次,需要评估他们从事件中实际获得的财产金额以及对公共机构或公益事业带来的损失;最后,还应综合考虑每个涉案者的其他犯罪事实及其相应的责任程度。

本罪名为"单位受贿罪",系指依法属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的机构或部门,在实施索取或非法收取他人财务之后,为他人谋求到了相关利益,但情节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犯有单位受贿罪的组织或部门,应判处相应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关于商业贿赂罪数额立案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商业贿赂犯罪之立案准则:本法所称商业贿赂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中的从业者,凭借其职务上的便利,向他方索求或非法收取财物,以谋取自身利益;或者在经济活动之中,通过行使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手续费,并将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侦查和起诉。

受贿罪刑罚中罚金数额的法定标准关于受贿罪犯罪分子所负担的罚金金额的明确规定如下:对于被判定犯有贪污罪或受贿罪者而言,若其所面临的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则应被判处罚款,且罚金的额度需在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而对于被判处在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的罪犯,其所需承担的罚金金额需在二十万元以上至犯罪数额两倍以下,或者选择没收财产以替代罚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