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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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行为人由于涉嫌诈骗而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通常不得少于一千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我们可以明确看到,若采用保证金方式来实施取保候审的话,那其起始金额必须是人民币一千元;如果取保候审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那么其需要支付的保证金起点则为人民币五百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金融诈骗嫌疑人是否能取保候审,需根据个案情况判断。若嫌疑人可能面临较轻刑罚且不构成社会风险,或有资格取保;反之,若罪行严重且存在社会风险,则可能不符合条件。最终决定权归司法机关,依案情和法律公正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金融诈骗嫌疑人是否能取保候审,需根据个案情况判断。若嫌疑人可能面临较轻刑罚且不构成社会风险,或有资格取保;反之,若罪行严重且存在社会风险,则可能不符合条件。最终决定权归司法机关,依案情和法律公正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