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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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来看,大家如果向法院提出保护自己权益的请求的话,法律设置给我们的时间是3年。也就是说要是你有个亲朋好友3年前借了你的钱没还给你,那你在现在这个时候去法院告他也是可以被受理的。但如果已经过了这3年的有效期,那对不起,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法院就不能再保护你的权益了,除非有什么特殊原因,否则法院是不会延长这个时效期限的。

假如亲哥哥借了你的钱却没说啥时候还,那你就可以按照《我们可爱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给的规矩来办事儿。先来说说第六百七十五条,假如你和他当初约定了借款期限的话,那哥哥得按照你们的约定的期限还钱给你。要是没说或者说的不清不楚,你这个做贷款人的就可以跟他打个招呼让他在合适的时间里把钱还给你好不好。

要是亲戚借咱们钱不还的话,那就得去法庭打官司,让他们赶紧把欠的那份钱还过来。要是之前法院已经给过一招或者两招的判词、决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等法律文件确定他们该还给我们钱了,但他们就是不肯掏出来,这时候咱们就得找法院申请执行,让他们不得不还这笔债。如果他们还是死皮赖脸地不肯还,那咱们就可以请法院来硬的,比如查封他们的财产、扣押他们的东西、卖掉他们的东西之类的,这样才能真正拿到咱们应有的那份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预见其权益遭受损害及负担方即债务人之日开始起算。若超过此期限达二十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当亲戚因借款未能归还而导致亲友关系破裂之际,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原告(即债权人),您需首先证明自身与该案存在紧密的利害关系,且明确地指明被告(即债务人)的身份,同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债务)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例如借款的实际发生及未予偿还的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