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车主遭遇
意外事故,不慎对公共设施中的绿化树木产生碰撞之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拨打电话
报案,以便由专业人员尽快抵达现场展开相应的理赔程序;
2.若所涉赔款金额未达到或等同于两千元人民币,车主可优先尝试申请通过强制性保险渠道进行赔付;
然而,若实际赔款金额超出上述范围,便须借助商业保险来妥善解决;
对于赔付款额相对较小的情况,我们建议车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若车辆遭受严重损坏,车主有责任主动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并确定合理的
赔偿方案;
4.若车主所驾驶的车辆尚未购买
车损险,则需自行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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